妳知道分手的過程中,最悲慘的事是甚麼嗎?不是他不愛妳了,而是他根本記不得有妳這個人存在過。妳說騙人!怎麼可能相處的日子,溫存過後體溫的殘留,這些一點印象都沒有?喔~當然是有啦!只是他會不會把妳放在心上,狠狠的記住妳一輩子,這種至高無上的待遇當然又是另當別論。
人死不能復生,愛情也是一樣。他不愛妳了就是不愛妳了,他如果還愛妳就不會讓妳那麼難過,或者難堪。於是「不愛妳了」是個定局,就像熱火隊拿下2013 NBA總冠軍一樣是不可能被推翻的。但我也冷眼旁觀太多女孩拋頭顱灑熱血,為了既定的結局在「努力」著甚麼。「努力」是比較好聽的說法,比較直白的字眼像是「不顧尊嚴」,或者「委曲求全」。也許戀愛真的會教人盲目吧!於是妳看不清自己,也看不透目前的情形。
一場感情的競局我們已經輸掉了愛情,沒必要連「尊嚴」也賠上去。他不愛妳了,取而代之的情感就只有厭惡跟憐憫。這時妳的所作所為就像路邊的一條小狗,他的厭惡來自於妳不停的吠叫,在他家門口叫,在他睡覺的時候也叫;憐憫的心態是妳眼巴巴的望著他,但他無可奈何,只希望快有個人把妳領走。雖然我不是金田一,但我也能以我爺爺的名義發誓,這時的他絕對會急著想要擺脫妳,把妳忘記。這就是為什麼男人談過那麼多次戀愛,有些女孩對他而言像是玩官兵捉強盜般讓他想逃跑;而印象最深刻的永遠都是甩頭甩的最徹底,毅然決然離開的那個女人。
妳說我懂甚麼?對!我不懂。我不懂在已成定局的情形下,妳天真的以為可以喚回甚麼嗎?難道妳那麼想當他茫茫腦海裡的那個「nobody」,而不是揪住他心裡一輩子的那個「somebody」?
或許妳應該學學半澤直樹的哲學—在分手過後,十倍奉還吧!
當然不是要妳去查他的存摺,掀他的底細。「加倍奉還」是指趕快找回戀愛前的自己,妳沒有他,他也沒有妳的生活,妳無拘無束並且美麗無比。戀愛有個很諷刺的地方,妳成全了他的「圓」,於是他蛇吞象般的想再找尋一個「環」,好讓自己更完美。狠狠的把自己從他的生命裡抽離,讓他牢牢的記上妳一輩子。「十倍奉還」則是除了找回原本的自己外,去找個更好的男人吧!這種生命不能承受的痛,就像妳笑他「無擋頭」般絕對讓他死無葬身之地!妳說這未免也太幼稚了吧?齁~啊男人就是幼稚ㄇㄟ。
因為我是男人,所以我知道男人分手之後最怕的是甚麼。這樣就算妳輸了愛情,但至少妳保住了尊嚴;況且他的一輩子也輸給妳了。
也因為我的筆名是「王小賤」,別忘了在「失戀33天」裡,王小賤可是帥氣的阻止黃小仙去追計程車,因為不希望她賠上了自己,敗光了尊嚴。
傷心的人才聽慢歌,讓自己的傷痛停留在慢節奏。
每個人愉快的過生活,妳卻割腕躺在血泊中。
笨蛋才跟沒良心的跳探戈,一前一後,溼了眼眶淚眼婆娑。
妳只是浪費時間罷了,倒不如以牙還牙請他十倍奉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