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聯盟」知名玩家「亞洲統神」張嘉航,去年在網路罵人「幹你老師」、「垃圾」等被起訴,台中地院上月開庭時,因法官直接表明:「沒有一個法官會認為你沒有犯罪……」,讓統神無奈說:「沒得辯了」、「我願意認罪。」台中地院今依公然侮辱、侮辱公署等罪,判統神各拘役20天、30天,合併應執行40天,均可以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參加6場法治教育,並付保護管束。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也就是說,判刑確定後2年內,統神要參加6場法治教育課程,並且必須定期向地檢署觀護人室報到,且緩刑2年期間,統神不能再犯罪,否則緩刑將被撤銷。至於,統神一直掛心的199元鍵盤,則被法官沒收。
去年10月間,統神不滿遭PTT「英雄聯盟LOL版」的板主「中文嗨爪」停權,在網路直播大罵「幹你老師咧嗨爪」、「垃圾」等,王姓板主提告,統神又於警方傳喚說明時,又在網路上罵:「哪個低能警察在那邊跟我雞雞歪歪……」、「吃屎吧!」結果被檢方依公然侮辱和侮辱公署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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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他針對此事以帳號「asiagodtone (GG3:0)」在PTT發文轟法官、檢察官只會跳針,但他發完這篇文後,隨即被版主以鬧版為由水桶(意指禁止發文)3個月。
統神認為,他不是跑到FB或網誌去罵,且網路上的事情跟現實沒有相關,但法官、檢察官卻輪番跳針,審理過程還放話說「全台灣沒有檢察官或法官會認為你沒有罪」,他被這句話RKO後,還被法官補刀給了一發STFU(摔角巨星John Cena愛用的關節技)。
統神被壓制認罪後,法官在今天宣判,但統神對其中一項「保護管束」的待遇感到不解,質問:「要保護甚麼啦 保護別人的大腦是不是 以為每個人都跟妳們一樣草莓喔」,其實保護管束的意思指的是,緩刑期間,統神需定期向地檢署觀護人室報到。統神另質疑,若要辦侮辱公務人員(「某個馬」),全台檢察官再多個10倍都可能不夠用。
統神過去因2篇劣文,在PTT LOL版被水桶(禁止發文)180天,今天出桶後,他第一時間針對宣判結果回應,不料18分鐘後,又被版主以鬧版為由水桶3個月,且立即生效。
統神看判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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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啦 媽DER 劣文兩偏 劣到她媽今天才剛解除
180天的劣文 真他媽夠ZZ
別說啦 妳們以為你們這些鄉民的智商 跟我比起來就是懶覺比雞腿
我問法官 啊就沒辦法跟現實的人連結 法官叫我不要說 沒意義
檢察官在那邊跳針說 反正妳就不認為網路上罵人沒罪啊 我懂妳的意思啦
ZZ 我一職在那邊強調 網路上的事情 跟現實又沒有相關 又不是跑到FB或網誌去罵
法官跟檢察官 只會一職在那邊跳針 別說啦 跳針跳一跳還有益身心健康
最後還放大招 全台灣沒有檢察官或法官會認為妳沒有罪
啊不就好棒棒
我HP本來就已經不多了 跑台中跑3次 最後又來一發RKO 不被叮叮叮有可能嗎?
別說啦 最後還她媽補我一刀 我就已經躺在地上叮叮叮了 還過來給我一發STFU
還新加了一個什麼保護管束 要保護什麼啦 保護別人的大腦是不是
以為每個人都跟妳們一樣草莓喔
不說啦 在多說什麼 我可能就要被查水表了
不然警察的事情 難道我要說在法庭上那檢察官一直在那邊看起訴書 想要抓我侮辱公署
結果找不到 一直被我嗆 最後法官還在那邊圓場
就是同一個法條 笑死人 同一個法條 妳就直接起訴我侮辱公務人員就好了
別說啦 再說到侮辱公務人員 我看全台灣的檢察官可能要多10倍都不夠用喔
光說到某個馬 不說啦 再說下去 可能不自殺聲明都要貼出來了
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
隔天統神又上了蘋果日報
小編希望統神的事情能告一個段落,繼續帶給統粉們歡樂的時光阿~~
最後附上電玩達人的直播連結給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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